来源:考试1002026-03-04 15:10:00阅读数:3584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关于通过信息比对和符合发证资格的理解如下: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两个环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信息与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系考前抽查环节,通过信息比对不等同于符合发证的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将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查,是否符合发证资格应以考后资格审查意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通知,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根据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6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9月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 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公布审查结果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关于报考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报考人员选定专业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日期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日期相一致。
(二)关于专业要求。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三)关于专业更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关于工作年限。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五)关于往年档案信息。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5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2025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6年度继续有效。
(六)关于两种考试模式相关问题。两种作答模式下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完全相同,考试成绩互相通用。
(七)关于机位数量问题。省直考区在部分考点试点机考工作,因机位数量有限(省直考区 8000个),机考模式的报名采取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方法一:填写文章顶部信息栏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26年3月5日9:00至20日16:00,报名网站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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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21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