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7-02 19:12:59阅读数:4530
通过阅读《关于2024年8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的公告》,我们可知:2024年8月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拟在8月17日,通过考试取得行业执业证书的内地专业人员,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或代表的行业资格。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完成登记的内地证券从业人员、拥有有效的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下称考试主办方)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下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三《衍生工具规例》、卷五《机构融资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及卷十七《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规例》,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而无须通过专业知识考试。经此途径取得行业执业证书的内地专业人员,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或代表的行业资格。
2024年8月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背景资料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业的发牌制度及CEPA下的资格相互认可的有关规定: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单一发牌制度有十种类别的受规管活动。每位持牌人或注册人士只需根据单一牌照或注册,便可从事不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该十类受规管活动如下: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在香港申请牌照(通过卷一考试后),应按照下列对照表被视作已拥有与其当前登记情况或执业资格相应的香港认可行业资格: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参考以下列表,了解有关香港证监会受规管活动之代表及/或负责人员之发牌申请的香港监管架构的考试。
资格考试卷十六:因应香港证监会关于从事保荐人工作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持牌代表或有关人士的资格准则而设的有关考核。
资格考试卷十七:成为拟从事《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规例》相关事宜及就该等事宜提供意见的第 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持牌人士的资格准则下的考试。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在香港申请牌照时,必须符合《适当人选的指引》及《胜任能力的指引》(可于香港证监会下载)所列的准则。根据上表,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虽已符合香港证监会的“认可行业资格”的要求,但根据《胜任能力的指引》,内地专业人员必须通过香港相关的法规考试以符合其“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考试”的要求。详情请浏览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网页。
有关申请香港从业牌照的细节,请咨询香港证监会的发牌科。
2024年8月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