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6-07-09 13:06:26阅读数:3041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994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的通知》(川建建发〔2020〕263号)规定,经审核,冉萍萍等20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曾维等2800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1准予冉萍萍等20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曾维等2800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查看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6/7/8/be1157c31a3648669dc862a50129e17e.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