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8-22 16:19:52阅读数:2898
日前,有网友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网上留言,咨询一级造价工程师评中级职称相关事项,回复明确,“一级造价工程师”可直接对应为“中级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问:一级造价工程师怎么评中级职称,流程和资料需要哪些?
答:您好,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可直接对应为“中级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另外,申报参加我市年度职称评审,可参阅“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职称评审”栏目的相关通知文件。目前,2024年度武汉市职称评审尚未开始,您可以先参考该栏目中《武汉市2023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程系列申报工作通知》(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ea9a9876bd443837bf0c839e51ad5346.shtml)。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处办公电话027-83919127咨询。
职业资格对应职称相关规定
2019年2月1日,人社部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
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截至目前,31省市均发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27省市(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明确:一建对应工程师职称,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省市还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