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5-09-29 16:12:05阅读数:4928
9月25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当中明确上海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为9月25日(周四)0:00-10月20日(周一)24:00。
《上海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内容如下:
为做好2025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文件规定,现将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与对象
本次定期注册范围为本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教育机构,对象为以上单位中2025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教师。积极鼓励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条件
(一)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 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定期注册
1.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2.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产假等情形除外;
3.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所需材料
(一)首次注册递交资料
首次注册按照申请教师是否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分为两类人员:已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和未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
1. 未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首次注册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3份;
①注册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区教育局公章;
②一份交区人才中心备案,一份学校归文书档案,一份留存本人档案。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在岗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①聘用(劳动)合同复印第一页、最后一页(含有本人及学校信息、学校公章);
②续签合同的只需复印续签合同即可;
③校园长的合同以干部任免的红头文件代替,复印文件 。
(4)师德表现证明;
(5)2023、2024年两年的年度考核证明,如某年未在本校考核的,某年考核结果可摘录自其人事档案,并在某年考核备注栏注明“摘录于人事档案”;
(6)符合要求的教师培训证明。
①已完成“十三五”培训计划的,提供“十三五”教师教育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②未能完成 “十三五”培训,但纳入“十四五”培训的,提供“十四五”培训编号(加盖培训机构、学校公章)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
2. 已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首次注册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3份(同上);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在岗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要求同上);
(4)《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二)定期注册递交资料
1.同上(一)1.(1);
2.同上(一)1.(2);
3.同上(一)1.(3);
4.同上(一)1.(4);
5. 2020--2024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6.同上(一)1.(6)。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本市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为9月25日(周四)0:00--10月20日(周一)24:00,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上海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