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官方发布《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该《说明》明确了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灭火员”、“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下面是《说明》详细内容!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08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文《关于印发第十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属于消防行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2011年,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8号)由原职业大典中的“灭火员”和“消防抢险救援员”合并成立新的“灭火救援员”职业工种。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颁布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修订的职业分类大典将“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400),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40705040015)”;“灭火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100),调整为“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0015)。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


  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灭火员”、“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说明。


  官方文件: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


上一篇:2019年广东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估
下一篇:云南人社厅:确定一级消防工程师与职称对应关系

开始使用考试100通关考题

考试100APP考证通关大杀器,试题全面,错题重做,离线答题,随时随地更随心

还没注册?注册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
小程序刷题
电  话:0755-26506094
企业邮箱:kaoshi100@wunding.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紫光信息港C座8楼
版权所有©2013-2026 深圳市考试一百资讯有限公司(kaoshi1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55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