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12-31 14:16:01阅读数:2967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可知,2025年天津初级会计报名条件已公布。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境外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的区财政局为报考人员报名点。初、中级考试合格后在报名点领取证书。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报名考试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后,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审核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信息采集后提交所属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试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信息,自动校验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缴费报名。初、高级报名人员信息采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全国统一平台天津上线公告第2号)。
报考人员在报名缴费前应当仔细核对报名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不可进行报名信息编辑,报考人员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修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再变更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三)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初级考试发票领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3月14日(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领取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一楼报名大厅(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采集、报名、缴费等事宜;采集审核提交后,照片无法进行修改;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请审慎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以诚立身、积极备考,拒绝作弊、诚信参考。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合格成绩,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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