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已公布,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现就河北省考区成绩查询、成绩复核、报名信息勘误、证书发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方法

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考试服务”的“成绩查询”模块,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复核方法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需向本人报名考区发送电子邮件,具体包括“报考考区、报考级别、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申请复核科目”四项内容,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科目的明细分值以图片形式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信息有误、缺项的不予回复。

复核时间安排:初级资格复核时间:6月21日-7月15日,高级资格复核时间:7月2日-7月25日。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名信息勘误方法

成绩合格人员,如果发现报名信息当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前的工作日时间到相关市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勘误,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时已经做报名信息勘误登记的,请与报名点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再次确认。

四、合格证书发放

五、继续教育登记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规定,在河北参加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统一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复核电子邮箱:

石家庄考区:sjzkjk@163.com

唐 山 考区:tshxkjssws@163.com

秦皇岛考区:qhdjypxzx@126.com

邯 郸 考区:kjzcsh@163.com

邢 台 考区:xt2222058@163.com

保 定 考区:bdkjfw@163.com

张家口考区:zjkkjc@163.com

承 德 考区:cdsczjkjk@163.com

沧 州 考区:czkuaijike@163.com

廊 坊 考区:lfczkjk@163.com

衡 水 考区:hscz9035@163.com

定 州 考区:dzsczjrjk@163.com

辛 集 考区:xjskjk123@163.com

雄 安 考区:xiongankuaiji@126.com

省 厅:kjc87888334@sina.com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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