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7-16 17:18:32阅读数:3407
具体通知如下
昆明市财政局会计处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昆明市202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16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将无法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初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请申请人主动适时关注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提交资料,请于审核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
4.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考办)将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批。
5.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到达我市后,市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资格证书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7.上传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二)2021-2023年成绩合格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申领
在2024年6月25日至7月16日资格审核期间,2021年至2023年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请证书补申领。流程可参照对应年度初、中级资格审核流程,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等待审核,请申请人主动适时关注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提交资料,请于审核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
(三)2020年及以前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证书补申领
2020及以前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请按申领证书级别相关材料要求,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证书补申领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申请人须对上传以及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初级会计资格审核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五华区财政局:0871-63637345;
盘龙区财政局:0871-63146214;
西山区财政局:0871-68238315;
官渡区财政局:0871-67189605;
呈贡区财政局:0871-67479930;
晋宁区财政局:0871-67892337;
东川区财政局:0871-62123944;
富民县财政局:0871-68811341;
禄劝县财政局:0871-68911030;
嵩明县财政局:0871-67921563;
宜良县财政局:0871-67595752;
石林县财政局:0871-67791765;
寻甸县财政局:0871-62662571;
安宁市财政局:0871-68697413。
如考生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咨询回复有疑义,可拨打0871-64108603、64103330联系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