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19-12-25 14:22:52阅读数:5018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相关法规》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考试100小编对核心考点进行了整理。今天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监理工程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辅导一,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服务型(监理人员利用知识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能、只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活动、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科学性(管理能力、人员足够、制度齐全、工作态度良好。)独立性(公平独立,与被监理的施工单位等不得有隶属和利害关系。)公平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2、必须监理的工程: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型公用工程、成品开发的住宅小区(5万以上)、利用国外资金援助的工程。
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不能用在工程上,未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4、监理发现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5、监理发现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整改,严重的才需要暂停施工。
6、政府投资项目要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需核准。目录外的需备案。
7、重大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8、施工图审查内容:符合强制性标准、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相关单位人员盖章和签字。
9、项目法人责任是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必要条件。
10、必须招标的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公用工程、会用国有资金项目、使用国外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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