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19-12-25 14:22:52阅读数:4810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相关法规》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考试100小编对核心考点进行了整理。今天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监理工程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辅导二,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1、申请施工许可证具备条件:有用地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有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已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施工许可延期:领取施工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应开工。延期两次,每次3个月。超过则废止。
3、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备。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是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施工企业应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5、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6、大型建筑工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2个以上承包单位共同承包。
7、招标公告: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媒介。
8、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9、招标的规模标准:单项合同200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5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以上。
10、合同管理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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