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19-12-25 14:22:52阅读数:5701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相关法规》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考试100小编对核心考点进行了整理。今天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监理工程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辅导三,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应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评标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3分之2。
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报告确定中标人,或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4、投标联合体应在投标前就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5、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
6、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进入特点系统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7、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8、要约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要约撤销通知。
9、招标公告到开始出售招标文件大于10天。招标文件出售日期大于5天。开始出售招标文件到投标书截止日期大于20天。澄清文件或现场踏勘到投标书截止日期大于15天。建设单位发出中标函到签订合同小于30天。
10、开标时间应于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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