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0-02-17 14:36:07阅读数:6732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相关法规》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小编对核心考点进行了整理。今天考试100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监理工程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辅导七,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应在开标时公布。
2、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安全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个小时内报告。之后政府内逐级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
5、事故报告包括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可能的伤害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6、事故调查组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延长的期限不超过60日。
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8、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7日内报告,其他事故30天内报告。
9、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供热为2个采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为2年。
10、招标时间不够的,经3分之1评标成员认为应延长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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