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0-05-14 16:46:01阅读数:5079
近日,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印发《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
第一,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及呈贡区、晋宁区、五个开发区的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指导合理用药;
第二,其他县(市)区,在主城区以内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指导合理用药;
第三,不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又不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如需继续经营药品,经营类别只能核定为乙类非处方药。
也就是说,即使药品零售企业有了远程审方,也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主管药师!
以下为官方通知原文:
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持续推进,800余家药店面临大考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指导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推进实施。
《方案》从指导思想、标准依据、职责分工、申请条件、办理程序、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标准、申请材料以及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对于全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零售单体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其中关于“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标准”方面,《方案》提出:
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及呈贡区、晋宁区、五个开发区的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指导合理用药;其他县(市)区,在主城区以内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指导合理用药;不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又不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如需继续经营药品,经营类别只能核定为乙类非处方药。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元月,昆明市现有零售药店数近3700余家,而全市执业药师现有注册人员4101人,其中注册在零售企业的人数仅为2988人,差距缺口为712人,加上区域分布不均匀,预计全市约800家零售药店在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方面,与《方案》要求不符,无法顺利完成换证工作。根据《方案》要求,800余家即将换证的零售药店将面临重大选择,如需继续经营药品,只能限定为乙类非处方药,这对于门店经营中处方药占比为30%的药店来说,无疑在经营上会带来一定的冲击。
我们可以看到,从行业发展及行业监管的角度,无论零售连锁企业还是单体药店,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都需要不断修炼内功,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都要有长远眼光,不能顾此失彼、得过且过。未来,企业只有加强专业人才储备,鼓励有条件的员工报考执业药师,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历练,才能在日趋严格规范的监管中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进而实现企业长久发展。
官方通知原文查看:www.ynyplt.org/YPNYWebUi/Core/Article/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