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小编对核心考点进行了整理。今天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辅导: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监理工程师高频考点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


(2)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4)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可以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自然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他们都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人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人格的一项制度。


(3)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 (应为机关法人 )、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应为社会团体法人 )。 


(4)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法人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5)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6)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其他组织


(1)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2)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注意:这些组织能够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考试100小编整理的202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辅导: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考试100还给大家整理了监理工程师模拟试题、历年试题、考试考点等考试资料,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试100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热点

202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辅导: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

202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辅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和基本方法

在线题库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VIP题库

题库助你提分

做题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章节练习

章节专项突破

做题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模拟试题

海量试题免费做

做题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历年真题

真题实战演练

做题

手机做题

手机听课

开始使用考试100通关考题

考试100APP考证通关大杀器,试题全面,错题重做,离线答题,随时随地更随心

还没注册?注册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小程序
电  话:0755-26506094
企业邮箱:kaoshi100@wunding.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紫光信息港C座8楼
版权所有©2013-2024 深圳市考试一百资讯有限公司(kaoshi1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55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