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0-01-17 17:00:31阅读数:1490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小编对这些考前辅导的知识点进行了整理。考试100今天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前辅导: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 类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类:难燃烧物品
戊类:不燃烧物品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其中:汽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小于28℃的液体,属于甲类液体;重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不小于60°C的液体,属于丙类液体。甲醇,其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小于28℃的液体,属于甲类液体。甲苯(闪点为4℃)属于甲类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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