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0-02-17 17:06:50阅读数:7742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小编对这些考前辅导的知识点进行了整理。今天考试100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前辅导: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适应性,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适应性
主要检查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与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质和火灾扑救难度等是否适应。检查要求为:
一、按使用性质分类
(1)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可分为住宅和公共建筑
(2)工业建筑。按照使用性质的不同,分为加工、生产类厂房和仓储类库房两大类,厂房和仓库又按其生产或储存物质的性质进行分类。
(3)农业建筑。指农副产业生产建筑,主要有暖棚、牲畜饲养场、蚕房、烤烟房、粮仓等。
二、按建筑结构分类
按其结构形式和建造材料构成可分为木结构、砖木结构、砖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钢混结构)等。
三、按建筑高度分类,可分为两类。
(1)单层、多层建筑。27m 及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或已超过 24m但为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建筑。
我国对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称超高层建筑。
24 米:外救和自救的分界
50 米:半自救与全自救的分界
100 米:消火栓为主与喷淋为主的分界
1.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
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2.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住房。
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以上是考试100小编整理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前辅导: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适应性。考试100还给大家整理了一级消防工程师模拟试题、历年试题、考试考点等考试资料,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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