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5-28 13:50:26阅读数:6711
根据重庆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可知2024年重庆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除了要满足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需要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选取通知中关于2024年重庆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的部分如下: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4.本通知所述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者。
5.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是指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中明确的具体会计工作。
6.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7.凡从事会计工作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中级考试,应按国家和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习。
(四)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中级考试报名通过重庆市会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会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关联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已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通过关联审核后进行报名缴费;
2.符合报名条件,未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应通过“重庆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方可进行报名。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方法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
3.如果报考人员已在外省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但目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根据会计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应先办理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将会计人员信息转入本市后方可报考。
4.报名资料关联审核存疑的报名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区县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完善人员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后方可报名。
清楚2024年重庆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后,考生可以了解一下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相关事项,为报名做准备。
重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事项
(一)采集对象:在重庆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按照工作所在地进行属地化采集,如没有工作,应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任选其一进行采集。
(二)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采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守信、失信、已发表论文。
(四)采集时间:2024年重庆中级会计报名开始前,即2024年6月12日前完成。
(五)填报要求:采取网上采集方式,采集对象直接登录到“重庆会计之家”(www.cqczkj.gov.cn)网站,在“网上服务大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中如实填列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上传图片格式,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采集信息成功。
采集过程中会计人员需关注手机短信通知或登录重庆会计之家查看进度情况。
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
(一)学习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操作流程
会计人员自行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在通过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入围的7家网校中任意选择网校报名, 按每人每年28元标准缴费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每一个学习课程学完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其中会计人员反诈骗学习为必修课程。
(三)学分要求
每年继续教育必须完成专业科目60学分(含其他符合免学政策并已办理登记获得的学分)。
(四)学习时间
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1.课程全部为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
2.按专业技术职称确定学习内容。网校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不同划分学习内容,即分为中级、初级两类;无专业技术职称的,选择初级学习内容。
(五)学习要求
1.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9〕8号)要求,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后,方能上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会计人员须及时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因特殊情况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先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3.会计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学习的网校咨询。在完成当年要求的学分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有兴趣学习网上所列内容的,网校可免费提供学习到90学分。
4.会计人员每年除需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外,还需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完成。
(六)学分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一个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学分后,系统将自动登记。会计人员可于7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如有问题可向网校或所属区县会计管理部门询问。
(七)其他事项
1.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要加强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宣传服务工作,督促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严禁任何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请人代学、组织代学等,一经发现,我局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机构取消资格,对相关会计人员记入诚信档案。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学政策按《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相关规定执行,可进入“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政策,查看“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答疑”,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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