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5-12-10 13:59:38阅读数:493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为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对会计人员进行的综合素质教育。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通知第六条规定: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影响职称评审
在申报中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时,系统会自动核查申报人之前数年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未按规定完成者,会直接影响到职称评审结果。
2.无法报名资格考试
从25年中级会计各地报考要求来看,有多个地区将将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作为报名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3.人才选拔失去资格
各类高端会计人才(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会计领军人才等)选拔培养项目,都将持续、高质量的继续教育记录作为重要的准入门槛和评价指标。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来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不过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1科考试,可折算为90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