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一、资格复审安排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请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期间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正确填写带※号内容按要求提交资料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请于复审时段内按要求补充完善资料后重新上传。

二、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报名表》原件彩色图片(本人承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图片。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如最高学历是高中毕业,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彩色图片)。

(四)工作单位证明彩色图片(主要内容含: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具体时间、现职称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表遗失或未打印的考生,请到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重新打印。

2.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内容相符,如有不符将不办理资格证。

3.所有上传图片,必须按图片中的文字和头像方向摆正后竖向上传,保证上传图片的信息清晰完整,未按要求上传的图片一律视为不合格图片。

三、资格复审资料需符合报名条件和报名要求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四、证书发放

需邮寄证书的考生请在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时,申请证书邮寄并提供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填报信息时,于其他事项说明一栏填入证书邮寄申请及收件人姓名,收件电话,收件详细地址信息等),邮寄范围仅限贵州省,邮递费用采取邮政到付的方式,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按标准收取。证书发放时,按申请预留的邮寄地址及信息寄出,需证书持有人本人凭有效证件签收。未申请邮寄证书的考生请电话咨询后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五、资格复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7-8222949、8308201

地址: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七楼)。

QQ群号:105239871(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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