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6-12 10:34:37阅读数:2992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参加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并已审核通过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仅含考试报名时选择报名地市为“郑州市”的人员)现已办理完成,请未采取预约邮寄方式领取的考生尽快领取,具体领取要求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考生本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领取。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单位统一领取。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领取证件时,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资料。单位统一领取的,各留存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自2024年3月25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207室(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三、相关说明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5号)相关要求,未领取的证书,由我局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保管期满后,由省级资格核查部门登记造册移交省人社厅。
联系电话:67188813
附件:2023年度郑州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
附件查看地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tzgg/829059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