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5-12-08 15:54:54阅读数:3520
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河南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核查结果公示及证书领取方式》,考生如对核查结果存有疑议,可通过对应考区的核查电话申请复核,受理时间:12月8日至12月9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对全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后资格核查,现将考后资格核查结果及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告知如下:
1.未通过资格核查人员及原因(见附件);
2.核查合格人员(未公示人员)不再公示。
申诉主要采取录音电话的申诉方式,考生如对核查结果存有疑议,可通过对应考区的核查电话申请复核(申诉电话见下文),申诉电话仅在申诉时间内开通,受理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9日(8:40-11:30,15:00-17:00),
公示期内采取邮箱举报方式,举报内容请一并提供有关凭证。举报邮箱:yaoshishenhejb@163.com
举报电话:16668128380
各考区资格核查申诉电话
申诉电话开通受理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9日,(8:40-11:30;15:00-17:00)。
材料补充仅限于因前置学历为中专且缺少最新认证报告的或缺少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请尽快认证。认证完成后将认证报告及核查材料一起用压缩文件的形式于2025年12月10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szyaoshishenhe@163.com,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补充+身份证号,逾期将按核查不合格处理。
附件:未通过资格核查人员名单及原因
附件查看地址:https://yjj.henan.gov.cn/2025/12-06/3271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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