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3-20 18:38:38阅读数:6049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需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国家合格)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在六盘水考区参加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2306室)(钟山中路58号,鸿鼎酒店旁)。
三、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1.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经济中级并取得成绩合格者需同时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复核的考生,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考生本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请成绩合格考生按照以上顺序自行备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单位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2.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4.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内容相符。
5.发放证书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6.联系电话:0858——8264536,0858——8695982。